各党支部及入党积极分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新发展党员教育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班每年度开展两期。具体报名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经党支部确定,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本硕博学生。
二、报名要求
以党支部为单位报名。有意愿参加党课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请在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处报名。请各党支部统计好本支部参加党课人员的信息,填好党校报名汇总表(附件1),以“党支部名称简称+学院党校报名汇总表”命名,于11月19日(周日)下午8点前发送至学院党务邮箱:szupsy_dj@szu.edu.cn,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培训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自学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二)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 |
时间及地点 |
授课内容 |
授课人 |
第一讲 |
11月20日周一17:00 L3-1201 |
开班动员 |
章鲁楠 |
11月20日周一17:00 L3-1201 |
从毛泽东诗词看百年党史 |
章鲁楠 |
第二讲 |
11月23日周四17:00 L3-1201 |
学术情怀与人生发展 |
王晓钧 |
(三)实践教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项)
11月26日组织学员开展“行走的思政课”,用脚步丈量改革开放足迹与奋斗历程。
1.邂逅最美版画,感受百年文化——参观深圳市观澜版画基地和中国版画博物馆
2.历史与现代对话,追寻深圳发展——参观水贝珠宝产业园和深圳市珠宝博物馆
四、注意事项
1.党课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须的环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各党课的学习和讨论都要求各位学员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参加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的同学方可进入党支部发展对象推荐环节。
2.考勤要求:携带签到表于讲座开始前盖章,两次课程以及实践教学均需考勤。不符合以上考勤要求者,不予结业。
如有疑问,请与学院党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35106
联系邮箱:szupsy_dj@szu.edu.cn
办公地点:致理楼L3-1233
心理学院党校
2023年11月15日
已在党支部报名的同学请加入第一期培训班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