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心理学院2022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订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二、 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序号 |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原 计 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增量计划 |
现 计 划 |
现 统 考 |
是否接受调剂 |
040200 |
学术硕士 |
心理学 |
39 |
14 |
5 |
44 |
30 |
否 |
045400 |
全日制专业硕士 |
应用心理 |
40 |
3 |
0 |
40 |
37 |
否 |
2、根据学校发布的《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下同)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同,下同),本专业不接受调剂。
三、 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2022年4月1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报到复试确认,并按照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
审核材料上传学生端地址: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四、 复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复试采用线上非集中的方式,平台选择企业微信和腾讯会议。深圳大学心理学院的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2022年4月3日进行。
时间 |
日程 |
注意事项 |
3月28日-4月1日 |
复试准备 |
1、硬件设备 主机位,使用智能手机,并配置可固定的支架。第二机位,使用带摄像头的电脑或平板,用于监控复试环境。设备保持电量充足,建议使用外接电源。 2、网络设备 考生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主机位建议用WIFI联网(如突发断网可切换至4G/5G网络)。第二机位使用有线网络或者WIFI,禁止使用主机位智能手机的热点。 3、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用下载并安装好复试所需企业微信(主机位)、腾讯会议(第二机位)软件客户端,熟悉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4、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空间封闭且整洁,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反光);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应试场所不能有他人在场。第二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1.5米处,第二机位摄像头距离地面保持0.7米高度,面试时,第二机位的麦克风须关闭,避免啸叫。 5、材料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方便复试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6、注意事项 复试过程中如有无关电话或视频拨入,请立即拒绝。主机位、第二机位须关闭与复试无关的应用。 |
4月1日之前 |
资格审查 |
考生在复试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1、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 ④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 2、往届毕业生: ①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 3、补充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线验证码) 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
1、 心理学(学术硕士) 2、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 3月30日-4月2日 |
报到、测试、演练、抽签 |
具体流程: 组织考生演练测试,对考生进行培训。告知考生面试中的注意事项(摄像头摆放位置、设备声音设置、软件及系统使用等)。 1、查看考生资料,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报到时请展示给复试工作人员查验。 2、确认考生在线情况,模拟面试过程,指导考生完成复试演练。 3、邀请全部考生(分场次)在线随机抽签,生成面试顺序。 |
1、心理学(学术硕士) 2、应用心理(专业硕士) 4月3日 |
面试 |
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
总分50分 |
专业课面试 |
总分50分 |
综合面试 |
总分120分 |
3月25日-4月15日 |
体检 |
一、体检内容及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为:2022年硕士研究生已待录取的普通招考考生。 1.体检时间:3月25日至4月15日,上午8点至10点空腹进行体检(建议体检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饮食清淡、不饮酒,晚上8点后不进食),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签署总检医生意见并盖章。 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胸片、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 3.体检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华南医院及各地三甲医院。 二、体检流程 1、携带二代身份证到体检处领取招工调干《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受检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内近照);用正楷在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填好体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请务必正楷书写)。 2、体检当天空腹到招工调干体检处的收费处缴费。 3、缴费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压测量处、内、外、眼、耳鼻喉科)进行相关检查(孕妇免做胸透检查,必须事先向放射医生申明),内、外科检查前需先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4、体检结束后,保管好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 5.考生将已盖章的体检表及时交回各硕士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教学司》(教学[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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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英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课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
计算成绩时,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 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 逾期未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 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 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 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 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9) 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复试结束后,心理学院将于4月4日前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 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心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院采用线上巡考、回放录像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心理学院须于复试前,在本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心理学院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心理学院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严禁向他人泄露会议ID及密码,复试结束后严禁再次进入复试会议,否则以违规处理。
7.心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最终解释权。
深圳大学心理学院
2022年3月27日
附件: 心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公布_确认版(1).docx